■聚焦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
黨總支決策、校長室執行,這套新型的治理模式在浙江省嘉善縣實驗小學已經扎下了根。
2018年,嘉善縣被列為浙江省首批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全域試點單位。為了更好研究制定符合縣情的實施方案,教育局黨委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6個調研小組下沉全縣59所公辦學校開展深入調研,掌握全縣學校運行情況、基層黨建、干部隊伍的“大數據”。
經數據分析,彼時中小學對改革認識的*大誤區,是將書記、校長崗位調過兒,仍然用老辦法拍板、做事,甚至認為“黨組織領導”就是“黨組織書記領導”,糾結于書記、校長誰是“一把手”的問題。
為此,縣教育局黨委把學校黨組織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結合的制度作為核心,旗幟鮮明地要求所有中小學做到兩個明確:一是凡屬重大問題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組織會議集體討論作出決定;二是校長按照學校黨組織有關決議,全面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以前制定一個方案,校長忙得團團轉,現在改為黨組織拍板,決策的科學性提高了,校長可以輕裝上陣干事業了。”嘉善第二高級中學黨總支書記陸軍偉說。
據了解,這套決策模式在嘉善縣中小學已經全覆蓋。但在具體實施中,還是遇到了一些現實難題。比如有的學校黨組織成員能力不強,會直接影響決策質量。為此,縣教育局黨委修訂印發了基層黨組織建設標準和中小學領導干部管理辦法,中小學書記、校長的配備根據學校規模和工作實際可采用“分設”或“一肩挑”,老書記對新書記實行傳幫帶。黨委、黨總支成員必須配齊,以校領導和部分優秀中層干部為主。
有了決策和執行,監督也必不可少。縣教育局黨委在各校創新成立了“校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包括校工會主席、家長代表、教師代表等,書記、校長一律不得參加。規模較大的學校,教育局還會選派局機關中層以上干部加入委員會。委員會全程參與學校的“三重一大”事務,聽取黨組織的階段性工作介紹,并提出相應的意見和建議。“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有了這樣的監督機制,試點工作才能行穩致遠。”嘉善縣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陸維新說。
據統計,嘉善縣試點工作啟動以來,21個學校黨組織獲評縣“五星級”基層黨組織,6所學校被評為嘉興市“紅船精神進校園”示范學校。省特級教師、正高級教師等先進群體中黨員占比超過80%,優秀青年教師發展成為黨員的比例由60%提高到90%以上。
《中國教育報》2022年05月01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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